目前晋州市在大规模的做扩建与旧城改造!
按说我们都是可以去大力支持的,但是事都有两面性啊!让人震撼的事也在同样的发生着!
http://61.182.34.10:8080/jzcsghgktmw/ShowArticle.asp?ArticleID=183
这是晋州市拆除违法建筑、超期临建、简陋建筑、旧城改造及主要道路改建工程实施方案
上述条款规定为:
(二)对列入拆除范围、三证齐备(规划许可、土地权属、房产权属)的建筑,对拆后政府须收回土地使
用权的,应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规的规定,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的价格予以补偿。对不变更土地使用
权的,按其地上建筑物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三)对不能提交三证(规划许可、土地权属、房产权属)的,由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依法审定其建
筑物性质,并根据有关法规确定补偿与否及补偿标准。
(四)列入拆除范围,但三证齐备的简陋建筑,对在拆除后允许调整布局、重新建设的,原建筑物不再予
以补偿。对新建项目中与拆除损失相当部分,可享受市政府收费等方面的政策减免。
(五)对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使用时间未超过规定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其重置价的10%—
50%予以补偿;装修部分按重置价给予适当补偿。
(六)对列入实施范围的建筑,由市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严格审定拆除面积后,每拆除1平方米建筑
物给予10元渣土清运费补助,并免交渣土处置费。
(七)对不具备规划许可证,仅具有土地权属证件,拆除后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用于道路或绿地建设
的,按照公共设施用地的补偿标准,结合土地区位予以土地补偿,其建筑物不再予以补偿。
我们这些农民比较注意第(七)条!乡村人哪知道那么多法定事啊!村干部们也没通知和告诉过村民要办
理这些证件!
办也好办,我们的房子都是经过允许盖的,并非违法建筑,但是意外的是,我今天拿住宅基地证去办房产
证的去了办证管理处却说停止办理!
那这样来说的话,我们这些农民不就是要睡露天房屋了吗?
农民都是辛苦一辈子都把钱花在住房上,平日赚的钱够吃够喝的留一点个钱再存起来!
辛苦一辈子盖个房子这说拆就要拆,没证件还不赔偿!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我学历不高,也不太懂这些!
本来今年年底打算结婚呢,房子两层楼都装修好了,现在却要等着看倒闭了!
我就想咨询下,现在要旧城改造了,房产证办理处就关闭办证了,这样正确吗???
能帮助我们好几个村的村民的人一定会让我们整个城市各个村的村民感激记您一辈子的!
在此留回贴也可以,或者联系我也可以!在此先谢谢了,我的电话 13832177236
[ 本帖最后由 ≈☆泪oοО 于 2008-5-8 12: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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