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现在急切寻求帮助!可以帮我们吗?
[size=15.5pt]我是宁晋县大陆村镇张家庄村民,现在大陆村镇集贸市场经营一婚庆用品门市。
[size=15.5pt]今年6月24日下午1时许,门市只有我女儿一人看守,此时来了一男子,约20多岁,选购了价值25元的仿真首饰一件,交款30元,在女儿为他打开抽屉找钱时,该男子突然将女儿打倒在地,用门市中的镜匾花盆狠砸女儿头部及身体各部,致使女儿手、膝及头部多处受伤,鲜血淋漓。在女儿无力反抗的情况下,抢去收银台所有现金约300余元,又逼女儿往外拿钱,女儿告知老板不在,拿不出钱来,歹徒这才骑摩托逃离现场,临走猖狂扬言:[size=15.5pt]“[size=15.5pt]你报警吧,看警察把我怎么样[size=15.5pt]”[size=15.5pt]?
[size=15.5pt]我们报了警.但以后的事却不尽人意!
[size=15.5pt]歹徒走后,满身是血的女儿向邻居门市求助,是邻居把女儿送到了大陆村医院,并电话通知了我,我赶到医院后简单询问情况后,于下午2点左右向大陆村派出所报了警,2时20分左右民警赶到医院看过女儿伤势后,马上又通知县刑警队;因在此之前,我也向110指挥中心报了警,约20分钟后,县刑警队来了两名刑警,到医院做完笔录又看了案发现场,冯警官让我把门锁住,保护好现场,明天上午来人还要勘查现场。
[size=15.5pt]6[size=15.5pt]月25日[size=15.5pt]上午,冯警官来电话说上午不来了,要下午才能去。25日下午,县刑警队到案发现场照相,并提取了指纹,在现场勘查中,发现了歹徒作案时掉在现场花盆里的手机一部,该手机系歹徒作案时掉下的随身手机。
[size=15.5pt]6[size=15.5pt]月30日[size=15.5pt]上午8时许,我给冯警官打电话询问案情进展,冯警官告诉我已把歹徒捉拿归案,让我和女儿到县局去指认罪犯,到上午8点30分,冯警官打来电话说因有别的事,不让我们去了。
[size=15.5pt]7[size=15.5pt]月1日[size=15.5pt]后,我又给冯警官打过两次电话,询问案情进展,冯警官答复说让我别再打电话了,等有了结果,会通知我的。
[size=15.5pt]7[size=15.5pt]月6日[size=15.5pt]中午犯罪人父亲托人要求私了,我不同意。
[size=15.5pt]7[size=15.5pt]月7日[size=15.5pt]上午,我和侄儿到县公安局催问案情进展,冯警官告诉我[size=15.5pt]“[size=15.5pt]罪犯才投案,还没有审问[size=15.5pt]”[size=15.5pt]我问冯警官:[size=15.5pt]“[size=15.5pt]前几天你不就说罪犯已抓到了吗?[size=15.5pt]”[size=15.5pt]冯警官解释说:[size=15.5pt]“[size=15.5pt]逮住罪犯后,负责看守的是名新警察,心软戴的铐子松,第二天罪犯逃跑了。[size=15.5pt]”
[size=15.5pt]7[size=15.5pt]月10日[size=15.5pt]上午,我接到冯警官的电话,让我和女儿下午赶到县公安局做个鉴定,当天下午,我们按时赶到了县公安局,没有见到冯警官,我给冯警官打电话得知他正在出警,两个小时后才能回来,我和女儿又回了家。
[size=15.5pt]7[size=15.5pt]月11日[size=15.5pt],我和女儿又重返公安局,冯警官电话告诉我让我找靳队长,靳队长叫鉴定人看了女儿缝合近20针的手和恢复程度后告诉我,这个鉴定现在还不能做。我随即给冯警官打了电话,半个小时后,冯警官来到县局,把我和女儿领到刑警大队办公室,拿出一份暂时空白的指证证明,让女儿在空白的证明上签了两个名,按了三个手印。无意中,我在办公桌上看到了冯警官带来的卷宗上写的是[size=15.5pt]“[size=15.5pt]寻衅滋事[size=15.5pt]”[size=15.5pt],我就问冯警官这个案子不是入室抢劫吗?(我们给石家庄的律师事务所打电话咨询了一下)怎么又变成[size=15.5pt]“[size=15.5pt]寻衅滋事[size=15.5pt]”[size=15.5pt]了?冯警官告诉我:[size=15.5pt]“[size=15.5pt]这是领导定的[size=15.5pt]”[size=15.5pt]。
[size=15.5pt]案发至今已40多天,女儿因受惊吓常被恶梦惊醒,给孩子年仅19岁的心灵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即使白天也须有人陪伴方可安心,时至今日缝合的手指、拆线后仍有两个不能弯曲,极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
[size=15.5pt]8[size=15.5pt]月4号,刑警大队冯警官打来电话说案子结子让我们去作一下鉴定!(最后的鉴定还没作,案子就能结案了吗?)
[size=15.5pt]8[size=15.5pt]月5号,我们去了刑警大队,最后定的是 [size=15.5pt]“[size=15.5pt]寻衅滋事[size=15.5pt]”[size=15.5pt]
[size=15.5pt]这样的结果公平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size=15.5pt]这就是警察所为的<为人民服务>吗???
急切寻求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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