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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信用联社——违法违规调查

tangshan 发表于: 2008-8-29 12:43 来源: 河北电视台网上社区

我在农村信用社工作好些年了,经历了信用社的好多变化,信用社几次辞退临时工、又几次招录临时工;有钱有势的临时工全部转为合同工、没钱没势的还是几百块钱;省联社成立了,本以为天不会太黑了,但世事难料,省联社领导马上就决定撤信用站,引起信用社的存款大幅下降,这下可苦了信用社的职工,每人每月几十万的存款任务,如果完成不了,就扣工资,临时工工资少,但扣工资却一视同仁;国家规定不准克扣工人工资,但联社领导不怕:我就这样,你能把我怎么样?
省联社违反国家法律的地方太多了,但你又能怎么样呢?
2007年底,按照国家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各县级联社同信用社的职工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本以为是好事,但联社并不执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必须每人一份,但我们至今也没有拿到。临时工和信用社的合同工签订的是一样的合同,可待遇却不一样,合同工每星期可以休息两天,临时工却只能休息一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职工工资双倍,联社不给。国家规定年假,信用社也不执行!!
国家《劳动法》规定“同工同酬”,但省联社并不怕!合同工和临时工的工资从来都是分开开,合同工和临时工总是存在天和地的区别!!合同工享有养老保险,临时工只是200811日才开始缴纳,以前无论你上多长时间的班也不补缴,缴纳的养老保险是从临时工工资里面扣的,不公平!合同工享有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联社不给临时工缴纳,太不公平!!合同工享有绩效工资、岗位工资、职工福利费等,联社也不给临时工发放,简直没人性!!!和原来的合同工相比,临时工在省联社领导眼里不像人,那么和现在省联社新招录的职工相比,又怎么样呢???2006年和2008年,省联社向社会公开招用职工,新录用的的职工全部签订劳动合同,是省联社的合同工,一切待遇按照国家的规定!!!在省联社领导眼里临时工根本就不是人!!!在河北省信用联社工作,让我想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他们对自己工人也这么狠吗?会把工人分成三六九等吗?在信用社让我体会到的,不止是工作分工、待遇的不同,而是对他人人格的不尊重!!
省联社是支持“三农”的主力,可省联社真正用于支持“三农”的贷款,又有多少呢?如果以县联社为单位,据我观察估算,如果能达到30%,就应该是比较好的县联社了。信用社大部分的贷款用于了工业、商业、租赁业、服务业(不包括涉农服务),贷款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的发放给极少数的“大老板”,而最高只有2万元的小额农贷,这种国家鼓励、违约风险较小、广大农民群众希望的、欢迎的贷款,自从省联社成立以来,我所在的县联社从没有发放过。农村信用社的根本正在发生改变,在老百姓心中的信誉正在降低。信用社贷款的审查、调查、审批过程流于形式,现在的贷款80%是几年、十几年前就发放出去的,以后每年借新还旧的贷款,至于现在的实际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还债能力就不再重新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只要有能力按期还利息,就认为债务人的实际情况没有改变。贷款的调查报告,千篇一律,多是主观臆断,没有任何的客观证据。说债务人有车有房,却不写车辆的详细情况,又没有车辆管理部门的证据;房子连具体地址都没有,所有权证明也没有,调查人员却能给出车辆和房产的评估价值,明显造假;债务人的经营、财务状况也是道听途说而已,没有开户银行帐户的对账单、没有税务申报证据就能有经营额多少、经营状况良好的结论,言之凿凿,实在让人不相信。大额贷款的发放由县级联社审批,但贷款的审批也是流于形式,搞一言堂,第一领导签字了,其他审批小组成员就只能签字,不会也不敢有不同意见,就这样一笔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的贷款,如同儿戏的发放了。而贷后的调查更是盲区,债务人用贷款到底做什么、怎么做、在哪里做,根本无人过问,更没有记录。即使这样发放,一旦发生贷款损失,也不会有什么严重的责任。到时候,拍拍屁股走人,就万事大吉了。
省联社的头寸车辆管理混乱,无章可循,无人管理,公车私用。每辆车每年要发生几万元的维修保养、燃油费用、税费费用,但各信用社主任完全把公用车辆当作自己的私人专车,上班、下班来回开,星期六星期日更是自己开回家,随意使用,自己方便了,却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让人心痛。
省联社的管理就是一言堂,一项管理制度的建立、业务政策的执行,往往一个人说了算,不调查、不讨论、不联系实际,更不会征询处于第一线的实际执行人——业务职工的意见,完全凭主观臆断,甚至有些武断,不切实际的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中,不允许有不同意见,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势。错了就错了,不会认错,更不许职工说话,一派军阀作风。
河北省农村信用联社的违法违规的情况很多,大多是内部管理的问题。究其根源,是省联社领导不懂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真正含义,漠视国家法律,占山为王的思想严重,对临时工严重歧视,不知道现代企业应以人为本的理念;对银行业务一窍不通,连第一位的安全原则都难以认真切实执行;责任心淡薄,国家、人民赋予你权利,不是你的特权,作为中共党员你不能正确行使你的权利,不能保护职工权利、保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有负国家对你的培养、人民对你的信任、全体职工的期盼,是不合格的、不负责任的;作为一个领导,你漠视他人人格,歧视他人,更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同工不同酬,不给临时工同等待遇,人为的把自己的职工分为三六九等,并使这种歧视临时工形成一种风气,你不是称职的!!


2008
0801

最新回复

孙燕 at 2008-8-30 06:46:50
本来临时工招时就与正式分配生那种不一样,在单位做久了,看别人挣多不平衡吧.调整心态,年年招考,可以考啊,考前几名谁敢顶掉?骂街没用.小心不与临时工续合同,每个单位谁都知道临时工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