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块地,因为道路改修,处于了交通便利交叉路口,村委与乡镇看到有利可图,便以一亩地20年共赔偿1万元的价格强行占用(因为双方没有达成统一意见),用做市场用地。这块地本是以前村里最差的地,基本不打粮食,村里也没从来没有补贴,现在看到有利可图,便不顾地主不同意而强行占用,这合法吗?
因为根据赔偿的金额算,一亩地一年只赔500元,这合理吗?
如果要投诉,需要到那些部门投诉,还有电视台能采访这些事情吗?
希望大家帮帮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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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说两句